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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试水合作社电子商务模式获成功

发布日期:2013-12-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供销合作网 字号:[ ]


    江苏泰州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下半年,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是兴化市供销合作社全资企业。2011年试运行,全年实现网上销售3600万元,2012年全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2013年,继续拓宽销售领域,涉及产品包括服装、农产品、飞利浦影音等近百个品种。

    在公司组建初期,曾经想建设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过了解,这需要相当的资金投入,而且短期内效果也不一定明显。为此,合作社决定:一是确立利用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就汤下面”,不必要重起炉灶开展电子商务,先后在淘宝、京东商城等全国电商平台设摊位、开商城,很快实现了实质性的电商交易,大大缩短了开展电子商务的探索期。二是开展联合合作。公司主动寻求合作,与具有一定的产品优势和电商经验的德昌电器公司合作开展联合经营。通过联合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很快落实了飞利浦音响电器中国电商总经销的资格,同时开拓了服装等新业务板块,初步实现了公司电子商务的跨越式发展。三是艰苦创业,积极扩容。泰州市新合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11年5月份起步阶段,员工仅有几名,仓储面积近1000平方米,办公条件十分简陋。2011年年底,经多方考察开拓新的经营品种,新上服装、食品板块,新租一幢1300平米的仓库。2012年,公司继续扩大营业范围,小到几十元的小电器、服装,大到上万元的成套电气产品,公司员工达36人,仓储面积达3000平米,日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

    由于电子商务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交易、支付程序,加上该公司坚守诚信,绝不卖任何假冒伪劣产品,2012年1-10月已实现销售额1亿元以上,没有发生任何经营风险,应收货款额为零。

   

    时不我待   网上供销合作社的借鉴意义

    由于历史的原因,供销合作社企业大多脱胎于计划经济,管理粗放,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通过电子商务,以电子流代替实物流,传统供销合作社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人力、物力成本,突破时间、空间壁垒,加快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供销合作社的运作模式的改善和经营结构的优化。

电子商务已经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国发40号文件也明确指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全国总社新网工程也明确将电子商务作为政策扶持的项目重点,各级商务部门也将陆续出台有关扶持支持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等。 电子商务在中国仅仅是个开始。新兴业态相对宽松的大环境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机不可失,势在必行。供销合作社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提升服务水平、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创新流通方式、发展新兴业态的有效途径,是增强竞争能力、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对于促进农村物流现代化、推进城乡统筹,也有着更为重大的社会意义。兴化市社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供销合作社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它的成功无疑对其他合作社迈向“网络”有着巨大的鼓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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