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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社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绍市供总党〔2017〕5号

市社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市社系统党建工作水平,经市社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市社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领导主要任务
    1.开展走访调研。围绕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提出前瞻性的建议或对策。走访调研每年不少于2次。
    2.加强督促指导。督促指导联系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和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3.树立标杆意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联系点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积极加以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二、联系点安排
    阮建明(市社党委书记、主任):联系市社机关支部;
    陈金华(市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联系百越盛公司支部、染料市场支部;
    张兴昌(市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联系市场中心支部、农资公司支部;
    周国军(市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联系鉴湖供销社支部、淼源公司支部;
    徐守仁(市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联系市社机关离退休支部、市社企业退管中心支部、粮批市场支部;
    程金海(市社党委委员、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联系中储棉绍兴公司支部、副食品公司支部;
    三、联系点工作要求
    1.履行党建职责。各联系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围绕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积极做好本单位党建工作。
    2.定期汇报工作。各联系点要定期向联系领导汇报本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汇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3.报送党建信息。各联系点要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务公开工作等活动中的重要动态和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及时向联系点领导和市社直属机关党委报送党建信息。报送信息每年不少于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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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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